2010/12/13 12:54:46所在目录:建站新闻浏览量:3954 网络发行企业明年1月底前须办证经营
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《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。《通知》要求,已经在国内正式运营且至今仍从事网络发行的,应于2011年1月31日前到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,规范经营活动。广州做网站公司逾期未办理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而仍从事网络发行的,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取缔,并提交公安、工商、电信主管部门关闭违法网站。《通知》指出,网站建设申请通过网络从事出版物批发的企业,应符合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第八条的规定(其中,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、经营场所营业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),并经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。对违反规定发行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的,番禺网站建设将依照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、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有关条款予以处罚,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。 漯河陆达包装有限公司 中山邹城华宏工矿有限公司 南京金广盛电子有限公司 慈溪市新浦镇乐器配件厂鹦鹉门市部 苏州市怡然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重庆市集美华太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思立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桂林世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晋江南湾恒达瑞电子厂 柳州飞策防爆电器有限公司